在泉城济南,有这样一位爱岗敬业,屡次立功;乐善好施,热心助人的警官。他的先进事迹和慈心善举,就像那玉液琼浆般的趵突泉水,滋润着千家万户的心。这位警官,就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山东省公安厅人事处副处长刘乐泉。
1984年春,年方二十岁的刘乐泉告别警校,先后到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文化东路派出所实习,在历下公安分局当民警,1991年又被调到省公安厅工作。无论在基层公安分局,在蒙阴县公安局挂职锻炼,还是在省公安厅工作,他从警二十多年如一日,努力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但以过硬的业务能力参与破获重特大案件数十起,多次立功,还以对人民无限热爱的古道热肠,做了大量的善事、好事,弘扬了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
捐资助学,让辍学儿童重返校园。乐泉助学,是从1992年5月28日开始的。这天晚上乐泉值班。同事下班后,忙碌了一天的乐泉打开《中国青年报》流览,一幅“希望工程”的宣传画和画下“你、我、他都能做到――救助一名孩子重返校园”的话,紧紧揪住了他的心:“资助一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花钱不多,但却有可能改变一个人的人生道路,我要尽力而为。”想到这里,他立即提笔给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写信,从此,大别山腹地的12岁失学少年詹先旺有幸成为受他资助的第一人。他在给先旺寄去助学款的同时,写信鼓励山旺说:“先旺小朋友,再去学校读书吧!只要你努力,叔叔会资助你一直读到大学。”不久,安徽省太湖县的失学少年刘秀敏又成为他的资助对象。乐泉不但承担了刘秀敏的全部学费,还按每月300的标准为其提供生活费,一直供他读完大学。在刘乐泉的影响下,省厅国内保卫总队有36名同志表示要参与捐资助学活动。刘乐泉积极与蒙阴县、沂水县、苍山县等沂蒙革命老区的团组织联系,先后有28名失学儿童与省厅干警结成助学对子,重返了校园。苍山县团委负责同志多次给乐泉来信,感谢他和他的战友们为革命老区带来了福音。潍坊市青年农民赵笃刚为救两名落水儿童造成自己肾功能衰竭,生命垂危。刘乐泉从报上看到这则消息后立即赶往医院,将自己荣立一等功所获1000元奖金全部捐给了他。乐泉在蒙阴县公安局挂职锻炼期间,了解到相邻的沂水县沙沟乡中麻村农民任成祥一人拉扯着一双儿女,生活贫寒,便与其结成帮扶对子,将自己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所得的1000元奖金捐赠给任成祥,让他饲养肉食兔解决温饱问题。2001年5月,乐泉又捐款12000元帮任成祥上了加工煎饼项目,让他脱了贫。走出困境的任成祥为表感激之情,约村党支部书记一起来省城济南看望乐泉,并向乐泉献上写有“警民同心,情深意长”的锦旗。2005年1月,乐泉了解到济南市市中区某基层派出所有位青年民警家境贫寒:父亲病逝,母无工作,妹妹读大学二年级。为增加100元的月收入,这位民警把自家本不宽裕的住房以每月300元的租金租出,又以每月200元的租金租住了一套更小的房子。战友有困难,我乐泉不能不管。他找到这位民警郑重承诺:从今年1月起,每月为这位民警的妹妹提供400元生活费,直至她大学毕业。13年来,刘乐泉先后帮助8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并为他们寄去许多学习、生活用品和充满关爱与鼓励的书信,累计捐出助学款7万余元。
1992年5月,乐泉积极报名参加了省公安厅机关组织的无偿献血活动。这次献血活动使他认识到,无偿献血是向伤、病人赠送生命的礼物,意义重大。从此,他坚持定期无偿献血,十年累计献血7000毫升。1999年12月,中国红十字会向刘乐泉颁发了无偿志愿献血最高奖――金杯奖。济南市政府为表彰刘乐泉无偿献血的义举,奖给他300元钱,他第二天就把奖金全部捐给了济南慈善总会。2005年10月,乐泉又向济南慈善总会捐款300元,连总会工作人员都记不清这是他的第几次捐款了。有人也许以为乐泉家境不错,其实不然。前几年,因所在单位效益不好,乐泉的爱人曾下岗好几年,但在家人的支持下,乐泉救助贫困生的义举从未中断,一直坚持到今天。
刘乐泉用爱岗敬业,乐于助人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学英雄,见行动,愿将心血化甘泉,为党和人民献出一切的誓言。他的努力,赢得了各级领导的肯定和广大群众的一致称赞:先后多次荣立一、二、三等功,荣获济南市文明市民标兵、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十大杰出青年、十佳文明公务员、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先进工作者等光荣称号,曾受到江泽民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2003年又当选为济南市市中区第十五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