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慈善总会承办山东省暨济南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2016-09-06

济南慈善总会承办山东省暨济南市

“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

 

9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由山东省民政厅、济南市民政局主办,山东省慈善总会、济南慈善总会、济南各县(市)区慈善总会承办的山东省暨济南市“中华慈善日”宣传活动在泉城广场举行。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李光杰,济南慈善总会会长张泽,济南市民政局局长赵玉海,济南慈善总会各位副会长、秘书长,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以及各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宣传活动

作为本次活动的主要承办单位,济南慈善总会超前策划精心组织,力求通过整个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慈善法》和弘扬慈善文化,展现济南慈善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慈善人风采,宣传“我帮你我快乐,我受助我感恩”的济南慈善理念,传递慈善正能量,鼓励更多市民关注、关心和参与慈善事业。

宣传活动主要采取展板宣传、发放宣传资料、义工服务等形式。展板宣传既有《慈善法》释义,又有慈善工作成果展示,内容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同时,宣传活动现场发放《慈善法》单行本、《慈善法》问答、慈善募捐和救助等工作宣传材料并回答有关疑问。山东辰静律师事务所、山东省警医院及施尔明眼科医院的义工,在宣传活动现场市民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参加活动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这次宣传对《慈善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慈善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以后会带动身边的人一起支持、参与慈善事业,积极伸出援助之手,帮助有困难的弱势群体。

    本次活动后,济南慈善总会将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以及市民政局要求,把对《慈善法》的贯彻学习落到实处同时严格按照《慈善法》要求,树立慈善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善秉承“人人可慈善”的精神,筑牢泉城慈善事业发展基础,在《慈善法》的引领下,书写泉城慈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