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慈善事业发展的意见》(济办发[2011]1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慈善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组织协调,合力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建立济南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济南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特殊情况下,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市民政局牵头组织,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
二、联席会议主要任务
济南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发展慈善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明确相关部门落实慈善工作的任务和职责,建立推动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联动常态工作机制,协调全市重大慈善活动,研究制定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济南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济南海关、济南警备区政治部等部门组成。成员单位由一名局级领导任联席会议成员,一名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任慈善工作联络员。
联席会议办事机构设在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全市慈善宣传工作。将慈善文化宣传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督导新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慈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的慈善意识。在每年 “慈心一日捐”活动期间,集中开展慈善宣传活动,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
市文明办:把慈善文化建设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考评体系。
市总工会:将慈善工作列入总工会的工作计划,增强职工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慈善募捐工作;开展系统内困难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各项慈善救助工作。
团市委:将慈善工作列入各级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发挥好青少年工作的优势,围绕青少年群体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广泛开展慈善义工活动;配合教育、宣传等部门加强对青少年慈善意识的培养、教育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及慈善组织开展以志愿者服务为主体的慈善救助活动。
市妇联:将慈善工作列入妇联工作计划,发挥好“阳光大姐”等妇联组织的优势,从维护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实际需要出发,发动广大妇女儿童开展好慈善募捐和救助活动。同时利用本系统报刊进行慈善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宣传表彰慈善先进典型。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慈善文化教育工作。坚持把学校教育和社会实践教育相结合,组织学生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参与慈善事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乐于奉献的慈善精神。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慈善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召开,协调落实联席会议各项任务,组织开展各项募捐救助等慈善活动;承办慈善组织的登记、评估、管理工作;拟定发展全市慈善事业的有关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中华慈善奖”、“山东慈善奖”、“济南慈善奖”的评选、推荐、表彰工作。
市财政局:落实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财政优惠政策措施,为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有关部门建立慈善工作者招聘、培训与激励机制,推进慈善工作队伍的职业化。
市文广新局:负责抓好慈善文艺作品创作和指导优秀慈善出版物的出版与发行。有计划地组织创作一批以弘扬慈善文化为主题的优秀文艺作品,用典型艺术形象感染人、启迪人、教育人、鼓舞人;加强对慈善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报纸、期刊等出版物的监管。
市卫生局:组织卫生系统开展慈善宣传教育和慈善医疗救助活动,针对贫困家庭,在医院科学设立慈善医疗救助项目,配合做好慈善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并对慈善医院进行业务指导。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指导全市慈善广播电视宣传和影视创作;依法管理广播影视各类节目,加强慈善工作的舆论监督,弘扬社会正气。
市国税局、地税局:落实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制定和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方便公民和法人的慈善捐赠税前扣除的具体操作方法。
济南海关:落实扶持慈善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境外捐赠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减征或者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对减免关税的捐赠物品依法实施监督和管理。
济南警备区政治部:组织协调驻济部队参加慈善义工、慈善募捐救助活动和抢险救灾工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慈善工作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慈善工作落实,为加快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